王旭光:以高质效涉外法治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
以高质效涉外法治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
共建“一带一路”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各国人民追求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梦想,继承和弘扬丝路精神这一人类文明的宝贵遗产而开创性提出的倡议,是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。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离不开法治保障。近年来,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,胸怀“国之大者”,彰显检察担当,以高质效检察涉外法治工作为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。
强化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司法保障的检察担当
强化司法保障是推动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的必然要求。十年多来,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取得了丰硕成果,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合作平台。从新的历史起点再出发,作为长周期、跨国界、系统性的世界工程、世纪工程,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面临新的机遇。加强涉外法治建设,充分释放法治在深化国际合作交流、增进文明互鉴、维护发展利益等方面的巨大潜力,对于推动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,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,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、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中肩负重要的政治使命和法治责任。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新时代新征程做好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司法保障的重要性、紧迫性,积极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,发挥法律监督职能,在法治轨道上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。
强化司法保障是推动陕西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的应有之义。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,是古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,在对外开放大局中具有明显区位优势。陕西的开放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的要事,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对陕西深度融入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大格局作出重要指示,亲自擘画蓝图、把脉定向、指路引航。近年来,陕西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,深度融入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大格局,全省开放发展取得明显成效。新时代新征程,开放不足仍是制约陕西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,迫切需要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执法司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。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肩负的重大法治使命,坚持从政治上着眼、从法治上着力,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,依法能动履职,着力为陕西加快“走出去”步伐、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
扛牢强化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司法保障的时代使命
高站位加强谋划部署。陕西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“一带一路”的重要论述、涉外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,适应陕西开放发展不断深化的形势需求,主动将检察工作放到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大局中谋划和推动。制定出台服务保障中国(陕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、共建“一带一路”等制度性文件。成立省级涉外检察业务机构,统一办理及对下指导涉外的各类检察案件。最高人民检察院“一带一路”检察研究基地在西安设立,依托研究基地分别成立陕西省检察院、西安市检察院“一带一路”检察服务中心。在最高检和陕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,圆满承办第二十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。
高质效办好涉外案件。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,“四大检察”协同发力,一体履行监督、诉讼和社会治理职责。建立健全高质效办理涉外案件的实质化审查、司法协助、域外法查明、调查核实等机制,加大涉外案件办理的规范化建设和工作指导力度,依法妥善办理涉外刑事案件,开展刑事司法协助,监督执行国际法原则和国际公约、条约有关规定,对涉外案件办理不规范问题开展监督。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检察建议,助力涉外治理法治化。开展“检察护企”专项行动,设立“一带一路”司法保护绿色通道,为企业提供风险评估、纠纷解决等法律服务。认真总结、评选和发布具有影响力的涉外典型案例,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、发布涉外检察白皮书等方式,展现陕西检察涉外法治工作新成效。
高水平推进交流协作。加强横向协同,密切与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、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及“一带一路”律师联盟西安中心、西安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等沟通交流,一体推进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。推进区域检察协作,会同西北各省区检察机关、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,拓展深化“丝绸之路经济带”(国内西北段)检察区域协作机制。深化涉外司法协作,加强与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和地区检察机关及其他执法司法部门的交流合作,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和地区检察机关在信息通报、案件协查、国际追逃、法律文书送达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,营造良好的涉外法治环境。
依托“一基地两中心”助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行稳致远
陕西省检察机关在最高检领导下,与西安交通大学一道,携手兄弟检察机关和法学院校,加力推进最高检“一带一路”检察研究基地建设,努力将基地和陕西省检察院、西安市检察院“一带一路”检察服务中心这“一基地两中心”打造成服务保障共建“一带一路”的理论研究智库和人才培养基地。
着力打造检校合作迭代升级样本。“一基地两中心”集“检学研服”职能于一体,以“一体两翼”模式运行。“一体”,即陕西省检察院、西安交大共同组建的“一带一路”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合作体,共同服务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。“两翼”,即由陕西省检察院联合西北兄弟省区、内蒙古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组建的“一带一路”检察实务研究集合体;由西安交大联合西北地区有关高等院校组建的“一带一路”检察理论研究集合体。在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业务指导下,加快推进基地实质化、规范化运行,努力将研究基地打造为检校合作迭代升级的“陕西样本”,为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。
着力打造涉外法治理论研究智库。围绕“一带一路”司法实践中的热点、重点和难点问题,举办研讨会、检校联合申报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课题,加强对国际贸易合作、知识产权保护、生态环境治理及反干预、反制裁、反“长臂管辖”等问题的理论研究,及时进行研究成果转化。充分发挥基地辐射带动作用,吸引更多国家和地区的检察机关、高校、专家学者参与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,不断凝聚研究合力,为检察机关深度融入共建“一带一路”提供坚实理论支撑。
着力打造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。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检察国际交流,组织跨境培训和交流访问,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和地区检察人员与法治人才交流互鉴。着眼提升检察环节涉外执法司法效能,统筹法学教育、专家人才和检察实践资源,深化检校合作,着力培养一支政治立场坚定、专业素质过硬、通晓国际规则、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高端检察人才队伍。
来源:检察日报
编辑:郑敏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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